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18号)、《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3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温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温江区中小学入学工作,在温江区中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各中小学应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做好中小学入学工作,并对中小学入学的计划、过程和结果等进行全面监督。
二、入学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公办中小学严格控制择校,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原则确定就学服务区域。
(二)“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在户籍所在地相应学校就近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登记后,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入学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行阳光入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三、小学入学
为确保今年小学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校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张贴公告
6月1—3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张贴《2016年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二)入学登记
全区共计设立15个登记点,于2016年6月6日、7日、8日、12日、13日(下午2:00—5:30)对温江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登记,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补登)。柳城街办登记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9个镇(街)的登记工作,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登记工作具体安排见6月初在各公办小学校门口张贴的《2016年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登记工作要求:
1.登记工作不得附加其他登记条件和收费。
2.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提供的2016年适龄儿童名册库,逐一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在库内备注适龄儿童登记档案,避免漏登和重登。
3.留存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籍本复印件(将首页和儿童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除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普通中小学都应接受就学服务区域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温江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5.温江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村(社区)和镇(街)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三)上报名册
2016年6月14日下午5:00前,学校将已登记的《2016年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名册》报送温江区中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江区中小学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登记情况统筹后,划定各学校就学服务范围。
(四)公示名单
6月22—24日,各小学张榜公布本校就学服务区域、一年级新生名单。
(五)报名注册
6月27—28日,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四、初中入学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
各小学校于4月11—20日,通过成都市小升初网络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指导所有六年级学生(或家长)完成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的注册,督促家长进入小升初网络服务平台,完成学生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并打印出基础信息表交学籍所在学校汇总备查。
各小学校于 6月3日,将大成都范围内非温江户籍的六年级学生信息以区县为单位分别导出汇总表,后附与名册顺序一致的户籍信息印证材料,核实无误后统一交至温江区中小学入学工作小组办公室。
回温小升初学生监护人,应于4月15日前每周四、五工作时间到温江区教育局就学咨询接待室(万春路113号)办理登记手续。
(二)初中学位安排
1.柳城街办辖区小升初
柳城街办初中入学,采取“多校划片、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就读学校。微机选号全程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温江中学实验学校、温江二中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学位。柳城街办各小学要认真审查学生户籍,正住户籍在柳城街办辖区的学生才能参加微机选号。柳城街办户籍在区外就读而要求回柳城街办参加微机选号的学生,应于5月15日前于每周五工作时间到温江区教育局就学咨询接待室(柳城万春路113号)审核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参加微机选号。
2.其他九个镇(街)初中入学
柳城街办以外的其它镇(街)初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确定就读的初中学校。各学校在初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须查验户口簿,接收正住户籍在本校服务区域的学生入学。
(三)报名注册
7月13—14日,到相应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五、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的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考试或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各民办学校应事先将小学、初中入学的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协会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对外发布的信息或材料须与备案内容一致。若有变动,须重新履行备案手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及报名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温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按照《成都市温江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温教发〔2016〕36号)执行,可到居住证所在镇(街)设置的就学咨询点咨询,也可到温江教育网查阅相关信息。
七、其他情况
(一)正式登记工作结束后,因工作调动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其他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温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8月5日到温江区教育局就学咨询接待室(万春路113号)进行补登,由区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和学位余缺情况在8月下旬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其他学校的学生,今后要求回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域(即当年划定的招生区域)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三)正住户籍在温江,不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域学校就读而要求到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及镇(街)和转入学校、及镇(街)双方同意签章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四)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通过设置就学咨询点、公布咨询电话、张贴公告、网站发布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中小学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域接收学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班额,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各中小学校应于6月1—5日在公示栏公布起始年级招生班级数。
(二)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要按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为每一位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等均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接收学生,违规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的,区教育局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的。
2.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
3.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4.拒绝本校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的。
5.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6.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
(四)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8)82764596,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
举报电话:(028)82762461,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