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和盛镇中心幼儿园教代会会议制度

来源:和盛中心幼儿园发表时间:2016-03-15

 

1、凡我园的在编在册教师均有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幼儿园工作的权力,教职工大会每三年一届,退休教师代表列席参加,幼儿园其他人员视会议内容列席参加,教代会每学年12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列席代表人数不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2、每次大会应有筹备会,有组织、有计划、有议题、有记载、有总结。主席团人选、教代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包括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占主席团成员半数以上。

3、大会必须听取审议幼儿园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审定教职工奖惩管理条例,对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4、教代会和工作委员会有权参与和民主评议幼儿园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园长应执行教工决议的决定,落实教代会提案,并接受教工会的检查和监督。

5、会议中,所有参会人员应遵守大会纪律,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不讲小话,不看与大会无关的资料,以主人翁的态度履行大会的责任。